2006年新版《中国法制史》讲座(六)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19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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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一)奴隶制社会
(二)封建制社会
重点掌握:秦的公室告和非公室告。汉朝的秋冬行刑,春秋决狱。登闻鼓制度确立于西晋。北魏开始实行死刑奏报制度。明清时期的三司会审,九卿圆审,热审,秋审,朝审及厂卫制度。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
重点掌握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
此外掌握马锡五审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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