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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重点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30   字体大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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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方法
从课程要求上看,设置这门课是要求做到完整、准确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并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必须要全面复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包括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等丰富的理论内容,其中大部分具体内容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可以说,凡是对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各种问题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内容,国家考试都会要求掌握这些内容。
  之所以必须全面复习,还有个重要原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有许多内容是并列关系,在重要性和出题概率上没有差别。例如,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分别回答事物发展的动力、状态、趋势问题,虽然回答动力问题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它绝不可能代替其他规律。再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三大观点即实践观、认识观、真理观,虽然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但它绝不可能代替其他两个观点。
  从出题方式上看,自学考试出题的原则是近年考题基本不重复、选择题(客观题)大致平均涉及各章、问答题(主观题)在主要理论上分别出题、考题题目内容不互相提示。这必然要求复习面相对较大。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相对《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邓小平理论概论》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被列为考试课程的时间要长得多,很多重点内容经过多年出题,已经多次重复考过,所以,近年出现了在过去几乎根本不出题的内容上出题的倾向。这更加要求复习面相对较大。
  从备考目的上看,考试就是为了通过,参考者相对于出题者来说是被动一方,只能按照考试要求和出题覆盖面去针对性地全面复习。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重点
  任何理论都有重点内容和非重点内容,但绝不能认为考试只考重点而不考非重点。试想,要是考试根本不考非重点,那还有必要列出那么多要点吗?重点和非重点不是以考与不考或多考与少考为区分标准的。一般说,哲学的基本范畴是重点,其他概念是非重点。例如,“物质”“意识”“矛盾”“生产力”“生产关系”是重点,“有限性”“无限性”“具体”“抽象”“阶级性”是非重点。正确的观点是重点,错误的观点是非重点。例如,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是重点,唯心主义的世界观是非重点。特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是重点,其他哲学的内容是非重点。例如,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重点,阶级斗争对社会发展有作用是非重点。
  哪些是重点?可以从三个方面把握。
  其一,重要概念。把握重要概念相当于记忆概念的定义。学员可以重点把握下列概念:物质和意识、运动和静止、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系统、矛盾、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和现实、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真理和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其二,重要理论。把握重要理论相当于记忆特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原理。学员可以重点把握下列理论。
  绪论部分(第一章):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条件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
  唯物论部分(第二章):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及其意义
  哲学的物质范畴与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的关系
  物质和运动的关系
  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意识能动性的表现
  辩证法部分(第三章):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和作用
  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关系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辩证的否定观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各对范畴之间的关系
  认识论部分(第四章):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实践的决定作用和认识的反作用)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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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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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必须全面复习,还有个重要原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有许多内容是并列关系,在重要性和出题概率上没有差别。例如,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分别回答事物发展的动力、状态、趋势问题,虽然回答动力问题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它绝不可能代替其他规律。再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三大观点即实践观、认识观、真理观,虽然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但它绝不可能代替其他两个观点。
  从出题方式上看,自学考试出题的原则是近年考题基本不重复、选择题(客观题)大致平均涉及各章、问答题(主观题)在主要理论上分别出题、考题题目内容不互相提示。这必然要求复习面相对较大。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相对《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邓小平理论概论》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被列为考试课程的时间要长得多,很多重点内容经过多年出题,已经多次重复考过,所以,近年出现了在过去几乎根本不出题的内容上出题的倾向。这更加要求复习面相对较大。
  从备考目的上看,考试就是为了通过,参考者相对于出题者来说是被动一方,只能按照考试要求和出题覆盖面去针对性地全面复习。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重点
  任何理论都有重点内容和非重点内容,但绝不能认为考试只考重点而不考非重点。试想,要是考试根本不考非重点,那还有必要列出那么多要点吗?重点和非重点不是以考与不考或多考与少考为区分标准的。一般说,哲学的基本范畴是重点,其他概念是非重点。例如,“物质”“意识”“矛盾”“生产力”“生产关系”是重点,“有限性”“无限性”“具体”“抽象”“阶级性”是非重点。正确的观点是重点,错误的观点是非重点。例如,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是重点,唯心主义的世界观是非重点。特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是重点,其他哲学的内容是非重点。例如,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重点,阶级斗争对社会发展有作用是非重点。
  哪些是重点?可以从三个方面把握。
  其一,重要概念。把握重要概念相当于记忆概念的定义。学员可以重点把握下列概念:物质和意识、运动和静止、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系统、矛盾、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和现实、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真理和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其二,重要理论。把握重要理论相当于记忆特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原理。学员可以重点把握下列理论。
  绪论部分(第一章):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条件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
  唯物论部分(第二章):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及其意义
  哲学的物质范畴与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的关系
  物质和运动的关系
  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意识能动性的表现
  辩证法部分(第三章):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和作用
  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关系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辩证的否定观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各对范畴之间的关系
  认识论部分(第四章):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实践的决定作用和认识的反作用)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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