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贴社会热点-《刑法学》串讲感想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25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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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知道,刑法学习起来的难度可能主要集中在发条和法律适用上,重点也就是易考点。考前准备串讲材料时,同仁要求不要超过20个页码,说实话,对于刑法这门课程来说,难度大一些,对有一定基础的自考生,这10个页码足以让他们充满信心迎接考试;对于基础稍显薄弱、同时对刑法的认知程度稍微低一些的自考生来讲,这10几个页码可能稍显不够。另外,注意到考题中的一些部门没有单独写出,但只要稍有法律基础,就可以答出这些题目。
与时俱进。考试的命题亦如此,笔者参加过不同层次的考试命题工作,一份紧扣现实生活,真实反映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热点现象的考题,容易得到考生、社会的一致肯定;与时事稍显脱节的考题,也无法看出考生的综合素质,与我国国家正在倡导的素质教育宗旨不符。
随着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逐步开展,综合国力的逐步提升,一些新的或者主要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如今年两会的反分裂国家法、山西东北煤矿的重大安全事故、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交通问题、建设和谐社会贫富共同相处问题、反腐倡廉、合同诈骗金融诈骗保险诈骗、网络侵犯著作权、敌对分子破坏广电设施、佘祥林孙志刚案件等等,成为新闻媒体和普通公民的热点话题,在学术界也有较为强烈的影响,也出现了一些典型的案件。作为考核实际水准的一次测试,笔者考前预测这些可能都会有所涉及。刚刚粗略的看了一下自考365的同仁传真过来的试卷,有所体现,但力量略显不足。
根据与时俱进的要求,考前我大概安排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重婚罪、挪用公款罪、伪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受贿罪、贪污罪、盗窃罪、侵占罪、弓虽奸罪、故意杀人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贩卖毒品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交通肇事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职务侵占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的讲解。现在看来,有所遗漏,想得到更多的分数,需要同学们的平时积累了。
应网站的要求,我将在以后的时间里,尽自己所能,通过自考这个平台,与自考的朋友们进行交流。如果能给大家有些切实的帮助,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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