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陕西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陕西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陕西省招生考试院(www.sneea.cn)为准 RSS地图 | 网站导航

陕西自考网

2025年4月陕西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考点串讲七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5-01-06 09:09:15   字体大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点击进入陕西自考助学报名入口<<<


【导语】2025年4月陕西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考点串讲,接下来和陕西自考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5年4月陕西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考点串讲七(图1)


第七章 法和社会


法和社会的一般关系:
社会的性质决定法的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最终决定法的本质。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于社会,还指法的变迁和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法对社会的调控:
法是社会变迁的推动装置。法可以直接推动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变革。法也可以为社会变迁创造条件。法是调控社会的重要手段。法对社会的调控并非单向性、线性的,二者存在着一种互动的关系。


更多最新自考公告、考试提醒、政策解读、自考答疑、备考指导、考前资料......考生可以申请陕西自考免费咨询或者关注《陕西自考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陕西自考最新信息!

本文标签:陕西自考法学类2025年4月陕西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考点串讲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xzk.sx.cn

本文地址:http://www.sxzk.sx.cn/zl_fxl/25993.html


《陕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陕西自考便捷服务

2025年4月陕西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考点串讲七

整理:陕西自考网 时间:2025-01-06 09:09:15   浏览(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点击进入陕西自考助学报名入口<<<


【导语】2025年4月陕西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考点串讲,接下来和陕西自考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5年4月陕西自考05677《法理学》章节考点串讲七(图1)


第七章 法和社会


法和社会的一般关系:
社会的性质决定法的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最终决定法的本质。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于社会,还指法的变迁和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法对社会的调控:
法是社会变迁的推动装置。法可以直接推动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变革。法也可以为社会变迁创造条件。法是调控社会的重要手段。法对社会的调控并非单向性、线性的,二者存在着一种互动的关系。


更多最新自考公告、考试提醒、政策解读、自考答疑、备考指导、考前资料......考生可以申请陕西自考免费咨询或者关注《陕西自考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陕西自考最新信息!


《陕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