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审判委员会制度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9:39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审判委员会由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各庭庭长以及一些资深审判员组成,审判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审判委员会并不直接审理案件,其任务是总结审判,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xzk.sx.cn)
《陕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