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享“低保”须有失业证明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06:04:56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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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领取低保”的,但日前记者从西安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西安还没有符合条件的一个应届毕业生申请领取失业低保。有关人士还表示,并非所有登记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都可无条件享受“低保”。但同时,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也提醒说,符合条件的西安失业毕业生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低保。
大学毕业生享受“低保”有条件
“现在很多人对于大学毕业生领取低保的误解较多。”西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简单地将新理解为,所有登记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都可无条件享受‘低保’。低保政策鼓励低保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的、有劳动能力者积极就业,并有相应扶持政策。”
申请“低保”应以符合低保政策相关规定为前提,以“户主”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而非“个人”。如家中有大学毕业生的家庭,其符合申请低保救助条件,家庭成员均可按照规定享受低保待遇,申请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子女同样享受低保待遇。低保申请户在家庭收入上必须符合“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西安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每人每月200元,阎良、长安、临潼三区每人每月185元,周至、户县、高陵、蓝田等四县每人每月160元。
大学毕业生怎样申领“低保”
据了解,申请城市低保待遇有三个条件: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同时,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也提醒说,符合条件的西安失业毕业生不要拉不下面子,至少将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低保。
符合上述条件,在9月1日后还没找到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到户籍所在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也才给短期内无法就业和就业后生活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于滞留高校尚未办理户籍迁遣手续的,民政部门将不予以处理。就是说,属西安生源的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持本人户口本、毕业证、档案,到户口所在地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然后才能向当地民政局申请低保。
而失业毕业生要拿到失业登记,也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在办理失业登记时,劳动部门会给其介绍工作。如果对劳动部门安排的两次就业都觉得不合适,劳动部门才会出具相关的失业证明。拿到失业证明而又符合低保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向街道提出申请,随后由居委会上门进行调查。最后,经街道审核和民政局公示后,才能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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