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安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的通知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12-29 16:55:09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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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函授站:
为切实做好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报各项准备工作,现就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届本科或专升本层次毕业生(2015级本科和2018级专升本函授毕业生、2019年12月和2020年6月自考本科毕业生)。
2、在籍期限内,已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考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口试成绩不做要求);或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执行2020年以前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标准);或参加长安大学2020年成人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已取得本科或专升本层次毕业证书(完成学历信息电子注册),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教学计划规定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自考生65分及以上);②学位考试课程(1门基础课和2门专业课)正考通过;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
二、申报材料
1、《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在相应位置粘贴与申请人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同底的一寸纸质照片(在籍期间参加公共英语三级或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成绩合格,且已报送过学士学位申请表的无需再次报送)。
2、身份证复印件(自考生另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原件)。
3、学校指定的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须自行打印,并标明考试省份)、复印件及网上查询信息截图。
4、函授生提供学院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打印的毕业审核成绩单(加盖函授站公章);自考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与申请人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同底的二寸纸质照片2张及电子版(大小控制在20K以内)。
三、报送时间
2020年12月17日~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方式
各站学士学位申报材料须以纸质形式提交,并通过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到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纸质照片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shaanxilx@foxmail.com(以“姓名+身份证号.jpg”命名)。
五、其他事宜
1、各站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信息准确、填写规范。
2、各站负责收集、整理本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条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院不接收学生个人邮寄的申报材料)。
3、中心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直接将申报材料送交学院教务办公室;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由陕西交通运输协会统一报送。
4、经学院审查,凡属不符合学位授予申报条件、学位申报材料不全、学位英语考试成绩不实等情形者,一律取消学士学位授予申报资格。
5、本次学士学位授予申报的相关信息请各站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时关注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或学院官网通知。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029-62630335
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75号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编:710061)
收 件 人:李欣 电话:029-62630335
附:长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关于报送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的通知 附件.doc
文章来源:http://jxjy.chd.edu.cn/2020/1208/c6904a173388/page.htm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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