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自考《刑事诉讼学》章节试题:第7章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10-23 05:09:5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2018年自考《刑事诉讼学》章节试题:第7章
第七章 辩护与代理
一、单选题
1.C市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且向来关系不好为理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C市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 B )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
C.通知陈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2.甲,1983年5月21日出生。2001年4月20日,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甲以指定辩护人王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王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朱律师为其辩护。法庭在重新开庭后,甲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C )
A.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B.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C.可以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但被告人甲只能自己辩护
D.不予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
3.被告人甲、乙、丙涉嫌共同故意杀人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其中乙是主犯,甲是从犯,就本案如果你作为律师可以如何处理? ( C )
A.接受甲、乙的委托,为他们辩护
B.接受甲、丙的委托为他们辩护
C.只能为甲、乙、丙其中的一人辩护
D.可以为三被告一起辩护
4.关于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下列表述哪项不正确? ( A )
A.人民法院应当同意
B.人民法院认为辩护律师不宜或者不能向证人收集,并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C.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证据时,该辩护律师可以在场
D.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的证据,应当及时复制移送申请人
5.某案,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被告人认为其所委托的辩护人不但不为其辩护,反而替被害人说话,于是当庭提出拒绝该辩护人继续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那么,合议庭可以如何处理( C )
A.作出中止审理的决定 B.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
C.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D.当庭驳回被告人的要求
6.A省B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安某因涉嫌刑讯逼供而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案件由侦查部门移送至本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起诉,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中,如果你作为安某的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 C )
A.只可以同安某会见 B.不可以同安某会见
C.可以同安某会见和通信 D.可以会见但需经检察院批准
7.谢某因涉嫌抢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要聘请律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侦查阶段,谢某无权聘请律师
B.谢某聘请律师要经过律师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C.谢某聘请律师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D.谢某不需经批准即有权聘请律师
8.若被追诉人经济困难,他最早可以在何时请求法律援助?( A )
A.第一次被讯问B.被拘留C.被逮捕D.被提起公诉
二、多选题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作为辩护人的,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可以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BCD )
A.了解案情 B.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C.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 D.同在押被告人通信
2.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下列哪些单位接受并组织实施? (BD )
A.该法院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
B.该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C.尚未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由该法院所在地的人民政府
D.尚未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由该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3.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能够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是哪些人? (AB )
A.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
B.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C.自诉人的近亲属
D.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4.甲因涉嫌强奸罪被审判,甲没有委托辩护人,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ABCD )
A.甲的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B.其他共同犯罪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
C.甲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
D.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5.下列各项所述的人员中,依法可以行使辩护权的诉讼参与人有:(AD)
A辩护人 B诉讼代理人
C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D犯罪嫌疑人
6.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又具有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CD)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的
B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C盲人
D聋哑人
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可以是:(BCD)
A证人证言
B逮捕证
C起诉意见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8.郭某因受人侮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许某的刑事责任。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郭某委托了一名律师代理自己诉讼。对于该律师接受委托、参与诉讼这个问题来说,下述正确的有:(ABC)
A该律师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郭某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
B可以代郭某出庭参加法庭审理
C可以在法庭上与被告人许某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
D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提出上诉
三、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指控,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可以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维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四、简答题
1.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并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为其指定辩护人?
答: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五、案例分析题
1.某甲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以后,要求聘请律师,但没有提出要聘请谁。看守所对某甲的请求置之不理。某甲的妻子代某甲聘请了一位律师。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认为,某甲的妻子没有资格聘请律师,拒绝律师参与侦查阶段的诉讼活动。
问:看守所和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看守所和公安机关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提出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看守所对某甲的请求置之不理,侵犯了某甲的诉讼权利。某甲可以提出控告。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可以代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拒绝律师参与侦查阶段的诉讼活动,违反了这一规定,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也侵犯了律师依法履行职务的权利。某甲和律师都有权提出控告。
本文标签:陕西自考刑事诉讼学2018年陕西自考《刑事诉讼学》章节试题:第7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xzk.sx.cn)
《陕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