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
编辑整理:陕西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2 04:21:52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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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6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现将2016年全年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实践环节考核的考生应在所对应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
二、考生报名时,须带准考证、对应理论课程单科成绩合格证(没有单科合格证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询系统http://222.85.136.14打印成绩单)。考生参加考核时,须带准考证及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实践性环节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按每人每科37元收取,考核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四、考核课程及安排见附件。
五、实践环节考试成绩上报时间。
上半年:5月5日之前
下半年:11月5日之前
请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等学校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考试信息告知考生,并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生按时参加实践环节考核,同时应加强对考生进行严肃考纪考风、诚信应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联系电话:
陕西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 0851-85952371
0851—85664976
陕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851—88154337
陕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851—85989574
陕西师范大学成教处: 0851—86702453
陕西民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0851—83610603
陕西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0851—86778823
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851—85842786
陕西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851—85816532
陕西商学院: 0851—868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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